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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润公司反腐倡廉教育之警钟篇(一)

文章来源:阅读次数:2723 发布时间:2017/11/06

警钟长鸣  防微杜渐

 

◆廉洁文化教育

涵养风清气正的办公室文化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柔软的力量,最能浸润人心。文化就是这样的力量。

    正因如此,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中央纪委机关将办公室文化建设列为重要内容,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机关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营造机关良好政治生态,形成风清气正的办公室文化。

    何为办公室文化?管理科学中定义为长期工作实践中所形成,为成员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基本信念、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更有将其逐字拆解——“办”是干活儿,“公”就是公务,“室”为环境,合起来就是干公家事、办理公务的环境,亦不失为一种妙解。

    办公室文化,是一种精神。精神支柱是凝聚力的重要支撑,激励着从古至今的志士仁人上下求索、九死而不悔。“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报国壮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献身精神,“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为民情怀,流传至今,为人称颂。而新的历史时期为这种精神赋予了新的内涵,坚定不移的宗旨观念、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一丝不苟的敬业作风是其基本内容。每个单位、部门职责不同、情况各异,办公室文化也不可能千人一面。要总结提炼出符合行业特点、富有时代特征、体现个性特色的价值理念,熔铸于血脉,凝结在行动中,形成推动事业发展的不竭精神动力。

    办公室文化,是一种氛围。办公室文化既无形也有形,从规章制度、纪律要求到待人接物,时时刻刻都能感觉到。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的工作节奏是文化,民主生活会上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日常的咬耳扯袖也是文化。良好的办公室文化,可以养正气、祛邪气,营造出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形成好作风、好传统。这样的环境里,清风四溢、正气充盈,就能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使每个党组织都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使每个党员都成为扶正祛邪的战斗员。”

    办公室文化,是一种传承。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办公室文化在潜移默化中熏陶渐染,其影响更加深入,也更为持久。周恩来同志在担任总理期间,用自己的言行和高尚品格,培育了“兢兢业业,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严肃认真,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培养和熏陶了几代国务院机关工作人员。这是一种传承。中央纪委机关一名干部回忆多年前的一次出差经历,在结束任务准备返京时,带队的处长告诉地方同志,你们给的茶叶没有拿,放在宾馆里,请安排人取回去。这一幕给他留下深刻印象,此后再遇类似情况,“不用人说,就知道该怎么做了。”这也是一种传承。好环境出好干部。党员干部既是优良办公室文化的受益者,同时也一定是坚定的践行者,把优秀的精神坚持下来、好的传统延续下去。

    办公室文化的培育绝非一日之功,贵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办公室文化建设离不开领导干部的身体力行,这是对办公室文化最有效的引导,“好干部带好一群,赖干部影响一片”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办公室文化是对全体成员共同意志的提炼和升华,同样离不开每一个人的付出和努力,必须动员全体成员积极参与,为办公室文化建设同心协力做贡献。

办公室是一个单位的细胞,也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阵地。大力推进办公室文化建设,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使之不断强化、不断发展、不断积淀,一个个风清气正的办公室就会像一股股清泉,汇流成河,定能换来政治生态的“清如许”。

 

◆反腐案例播报

官员热衷经商敛财致家破人亡 自称“可悲可笑”

摘自:新华网 

“我接受调查后,我母亲就被气死了。我父亲86岁了,我估计等我出去也见不到他了。我弟弟我没有管好,我们一起进了监狱,我是我们杜氏家族的耻辱!由于自己的错误,还将儿子牵连了进来,差点也将他毁了。真的愧对组织,愧对所有的亲人!”落马后,云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杜敏含泪忏悔。

杜敏35岁即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备受组织器重,他在公安、政法系统“深耕”40多年,本应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可他却利欲熏心,目无法纪,执法者带头违法,到头来,毁了自己,害了家人,从“家族骄傲”沦为“家族耻辱”。

2016年9月8日,云南省纪委报经省委批准,给予杜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他和老板“勾肩搭背”,把收受的不义之财委托老板理财或借给老板放贷,一方面可赚取高额回报,一方面也避免存入银行“有迹可循”

杜敏与云南3家公司的老板赵某某、陈某、钟某关系密切,经常为他们“两肋插刀”,老板们则“投桃报李”,给他丰厚回报。

2010年,赵某某看中了官渡区小板桥街道一块地,准备租下来建仓库,但该地块已租给别人。为拿到该地块,赵某某请杜敏“帮忙”。经杜敏“协调”,赵某某顺利租到该地块。为表示感谢,赵某某邀请杜敏入股一起干。杜敏早就听说盖仓库出租很赚钱,果断出资100万元,占40%股份。2011年11月,他担心会出事,急忙让赵某某以现金形式退还了入股的钱。然而,即便如此,2012年至2016年间,赵某某仍以“分红”名义先后6次送给杜敏人民币680万元。

“精明”的杜敏对收受的不义之财有自己的考虑,或委托老板理财,或借给老板放贷,一方面可从中获取高额回报,一方面可避免存入银行或放在家中“有迹可循”,给未来留下隐患。

2011年至2014年,杜敏先后将1000万元人民币交给老板钟某帮其理财。2011年底至2013年上半年,钟某先后向杜敏支付理财利息共计人民币84万元。2014年11月,钟某按照杜敏的安排,将900万元“借给”杜敏儿子杜某为法人的深圳某公司。

一次,老板金某某在和杜敏一起吃饭时,谈及其公司正筹措资金,提出按月息3分向杜敏借款,杜敏觉得有利可图,遂安排其子杜某转款给金某某共计800万元。从2012年10月至2015年2月,金某某先后以个人名义10次向杜某支付利息共计720万元。不料,此后金某某所在的公司出事,未再对所筹措资金支付利息。截至案发,金某某仍欠杜敏本金及利息共计831.2万元。杜敏本想让钱生钱、利滚利,从中“捞一票”,没想到却打了个水漂。

比起为人民办公事,他更热衷于为家人办公司,妄想升官发财两不误,到头来家破人亡

“不做亏本买卖。”是每个商人的基本信条,任何一个商人在给官员送礼时,看重的都是官员手中的权力。这些道理,杜敏不是不知道,但依然乐此不疲,和老板混在一起,甚至全家上阵——妻子经商、兄弟帮衬、连儿子也参与其中。

2009年11月至2014年5月,杜敏的儿子杜某,妻子鄢某某在昆明、上海成立3个公司;2014年5月,杜某出资300万元,占有深圳市某公司20%股份,并担任公司法人。2010年8月,杜敏与老板赵某某等人共同出资,在西藏拉萨注册成立了一公司,注册本金为人民币585万元,其中,杜敏出资50万元,由赵某某代为持股。上述事实,直至案发,杜敏从未向组织报告。

贪欲之门一旦打开,则一发不可收拾。杜敏妻子鄢某某热衷于打着杜敏的旗号寻觅“商机”,杜敏觉得能为家里带来“实惠”,也乐意为妻子公司鞍前马后奔走。夫妻两人“一唱一和”,配合默契,曾通过“三步”上演了一出“空手套白狼”的戏码,从老板陈某处狠捞了一笔。

第一步是抛出“橄榄枝”。2011年初,杜敏、鄢某某到陈某公司看项目,找了个机会,鄢某某向陈某提出一起做生意,因杜敏在场,陈某表示会“考虑”。

第二步是展示“形象店”。2011年7月的一天,杜敏夫妇盛情邀请陈某前往鄢某某的太阳能热水器形象店考察。杜敏在陈某考察中正式提出希望陈某在某项目上使用鄢某某的太阳能产品。为了与杜敏搞好关系,陈某爽快答应了。

第三步是“请君入瓮”。在一次杜敏和陈某等人吃饭时,杜敏提出,陈某与鄢某某一起投资建一个太阳能热水器厂,便于向陈某供货。陈某同意后,鄢某某以无钱投资为由,要求陈某“代垫”投资款,陈某只好答应。2011年8月的一天,鄢某某派人从陈某处取走255万元并将此款作为投资款验资(占股51%),陈某出资245万元(占股49%)注册公司并建厂,鄢某某任公司法人,但双方未签订任何协议。由此,杜敏夫妻从陈某那里赚得盆满钵满。

杜敏得了好处,也要“礼尚往来”,他将陈某介绍给时任昆明市官渡区区长的刘某某,并让刘支持陈某的项目。2012年下半年,杜敏又向时任昆明市供电局领导打招呼,积极帮陈某“排忧解难”。

杜敏热衷经商敛财,全家深陷其中,一点一点坠入深渊。最后,失去的不止是自由,还有家庭的幸福。如今,夫妻反目,父子离心,母亲去世,父亲病重,自己身陷囹圄。一个曾经令人羡慕的家庭就这样分崩离析,令人扼腕。

贪腐的“狐狸尾巴”露出来后,他心存侥幸,把办案的经验用来“抹事”,聪明反被聪明误

杜敏在担任昆明市公安局长、昆明市政法委书记、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中秋、春节等时机,大肆收受他人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143.44万元。面对送礼之人,杜敏从心慌到不慌,从不自然到顺其自然,到后来几乎是来者不拒,表面上客气一下,就心安理得地如数“笑纳”。在送礼金的人员中,有27人为他在公安系统的下属。

党的十八大之后,在中央和省委、省纪委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在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杜敏还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继续收受礼金16万元,完全丧失了党性。

执纪人员介绍,杜敏在公安和政法系统工作40多年,既担任过公安、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又长期分管刑侦工作,查办过多起案件,反侦察、反讯问能力很强。在进行违纪违法活动时,小心谨慎、行事周密,步步设防、行为隐蔽。

2015年,云南省纪委对杜敏进行谈话,敦促其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杜敏却矢口否认自己存在违纪问题。更为恶劣的是,当他预感到组织可能会对其展开调查时,与相关人员统一口径、伪造合同和相关凭证,掩盖违纪行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杜敏违规参加某大学EMBA培训,云南某老板张某为感谢杜敏帮其协调事情,代杜敏支付往返机票和住宿费用共14.3万元。为逃避组织调查,杜敏召集其弟和张某商量对策、统一口径。经3人商定,由杜敏儿子杜某送一批酒水给张某,把送酒水的日期提前,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掩盖杜敏受贿14.3万元的事实。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三人精心设计的“妙计”,不但没让杜敏蒙混过关,反而将违纪事实“越描越黑”,最终难逃查处。

“想想自己堕落的整个过程,是自己用钱一步一步地将进入牢房的道路铺平的。这完全是自负、不严谨和敬畏之心缺失所致的结果。回过头来看看是那么幼稚可笑,又是那么可悲可耻。”落马后,杜敏忏悔说。

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杜敏因底线失守坠入腐败深渊,因腐败而玷污了本该引以为傲的人生,触碰了带电的高压线,不仅没能‘平安着陆’,反而身败名裂。在他身上,有太多容易被苍蝇‘叮’的‘缝’:交友不慎、不学法纪、心无敬畏、私欲膨胀、心存侥幸,等等,任何一点,都足以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执纪人员说。

◆ 廉洁格言警句

       1、人人廉政腐败灭亡;人人自律党风自强。
  2、上不愧党勤政之根;下不愧民廉政之源。
  4、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
  5、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党存于廉廉乃大兴。
  9、纳谏求贤有容乃大;激浊扬清无欲则刚。
  10、松竹梅岁寒三友;廉正清为官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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