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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两地共同出台 《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阅读次数:1484 发布时间:2023/07/20

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共同出台《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根据方案,到2025年,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将基本建立与国际先进经贸规则接轨的制度型开放体系,培育一批国际区域开放合作平台,打造一批川渝特色的开放产业集群,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态势形成,国际影响力和区域带动力显著增强。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明确,建设川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支持重庆、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扩大金融、科技、医疗、贸易和数字经济等领域开放。


此次川渝两地共同出台的行动方案,要求川渝两地自贸试验区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强化目标、领域、政策、产业、机制和时序协同,联动推进贸易投资、物流枢纽、产业发展、开放平台、营商环境5大领域协同改革开放,呈现出突出开放引领、服务国家战略、强化川渝协同等特点。


四川自贸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行动方案重点围绕开放通道、开放型产业体系、开放平台等方面发力。


其中,围绕开放通道,行动方案瞄准增强贸易投资便利、物流枢纽提质进位两大方向“开门筑路”。


一方面,针对经贸通道,为高水平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川渝两地自贸试验区将开展贸易监管模式协同创新,持续推广应用“关银一key通”川渝一体化模式和“综合保税区设备零配件便捷监管模式”等。


同时,通过探索开展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试点以畅通人才流动渠道。特别是在提升投资贸易水平的金融服务领域,两地自贸试验区还将围绕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跨国企业集团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等一系列试点,以及跨境商业保理等业务展开探索。


另一方面,针对物流通道,为建设高效率国际物流枢纽,川渝两地将围绕“铁公水空”,做优中欧班列(成渝)品牌、共同拓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功能、促进口岸管理一体化和提升航空通道运行效能。同时,加快探索多式联运服务规则标准,联合探索构建以铁路运输单证为核心的陆上国际贸易规则体系。


围绕打造高质量开放型产业体系,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将创新川渝制造产业合作模式,强化开放型经济集聚功能,围绕汽车、数字经济、高新技术、金融等产业不断增强硬实力。


其中,汽车产业将聚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推动汽车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研发攻关,进一步做大汽车产业集群。数字经济将共同推动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和西部数字资产交易中心、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建设,以及提升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成都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覆盖范围和服务能级。


高新技术产业则将聚焦新药研发、数字医疗器械、前沿生命科学技术等方向,构建生物医药关键核心领域创新链产业链,打造国家级数字贸易基地、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金融产业将通过多领域开展跨区域合作、构建统一信贷市场、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等不断提升开放程度。消费领域则聚焦保税零售、高端会展等培育国际消费业态,便利国际消费发展。


围绕联动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支持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推动“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打造一体化的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中心等3大方向。


此外,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川渝两地自贸试验区将对标先进国际经贸规则、健全一体化税收管理模式、强化知识产权执法联动、推进跨区域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以及加强司法协作,多方发力打造高标准的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努力建设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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