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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率先!四川出台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协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处阅读次数:2557 发布时间:2020/04/27

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怎么干?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由省国资委起草的《关于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 协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四方面十九条措施,提出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四川方案”,在全国率先交出了具有地方国资监管鲜明特点的“四川答卷”。

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是新时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资国企治理体系现代化、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创新举措,旨在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提升国资国企监管效能和整体功能作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在服务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我省《指导意见》,主要有以下内容和特点。

——围绕“构建什么样的大格局”明确“时间表”。《指导意见》立足四川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实际,突出目标导向,给出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时间表”,鲜明提出力争用2-3年时间推动实现全省各级国资监管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协同监管合力明显增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总体构建、国资监管一盘棋基本形成,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统筹有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氛围更加浓厚,全省国资国企整体功能有效发挥,服务中央和全省发展全局的能力全面提升。

——围绕“怎样构建大格局”制定“任务书”。《指导意见》清晰回答了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七个方面重点任务:在健全国资监管组织体系上,要求各市(州)应当设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县(市、区)根据本地国有资产的总量,具备条件的可在机构限额内单设国资监管机构。在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上,要求加强国资监管基础制度建设,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上下贯通的制度体系。在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上,逐步落实将由其他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国资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在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上,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统计、综合评价分析、财务预决算管理和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国有资产交易监管等基础管理工作。在完善协同监督机制上,提出推动建立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监督有效协同的监督机制,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在推进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上,要求打通全省各地国资监管信息节点,建设覆盖全省的国资监管大数据与企业服务云平台,形成全省国资监管“一张网”,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运行、大额资金支出等动态监测。在放大国有资本作用上,提出通过打造区域联动发展基金群、统筹用好各类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带动各类社会资本,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构建大格局干什么”绘出“施工图”。《指导意见》始终坚持“两个更好”根本目的,即以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更好地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中央和全省重大战略实施,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要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探索建立全省国企党建协同联动机制,推动互促共建,实现同频共振。二是协同推进国家和全省重大发展战略落实,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积极把握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机遇,发挥好“顶梁柱”“主力军”“排头兵”作用。三是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重组整合,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推动在川国企在项目合作、技术联合攻关、创新研发等方面合作共建共享平台,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发展;加快推进5G、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四是协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统筹抓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双百行动”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等综合改革落地,走出一条符合中央精神、具有四川特点、促进市(州)发展共赢的改革新路子。五是协同推进开放合作,健全完善合作机制,全面推进央地合作、企地合作、区域合作和“一带一路”合作、银企合作,以大格局推动大开放、大发展。六是协同推进落实社会责任,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重大突发事件时,全省国资国企要主动担当,加强与社会各方协同联动,携手应对风险挑战,为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围绕“建立什么样的保障机制”列出“工作单”。《指导意见》从组织领导机制、指导监督工作机制、外部环境和监管能力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保障措施。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务实有效推动;省国资委要建立联系指导市(州)国资国企工作制度、通报评价制度,完善沟通交流机制,推动上下国资监管机构贯通;各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向社会发布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情况,认真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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