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评估项目名称: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二、公示日期: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日
三、评估机构: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评估结果
评估目的: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对宜宾商行的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进行评估,为该股权转让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宜宾商行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宜宾商行拥有的资产及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
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采用市场法测算结果为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在满足评估假设条件下,宜宾商行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81,140万元。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止。
如对评估结果有任何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司监督部门反映。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028-83187600)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