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公司”)及连带责任人追偿短期融资剩余本息已获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标人”)。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本项目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鉴于恒康公司未足额偿还公司借款本息,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现公开招标一家律师事务所通过申请债务人破产和向连带责任人追偿等司法手段追讨剩余本息。
2.2 服务内容:依法采取申请执行、申请债务人破产等手段向债务人及连带责任人追偿债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独立核算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2资质要求: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证书和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以来)具备至少1个类似项目(破产清算、债权追偿等)业绩,提供委托代理合同或法院判决书。
3.4项目负责人要求:专职律师,合伙人及以上级别且执业10年(含)以上,熟悉相关领域诉讼类业务,与项目相对方不存在利害关系。
3.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律师,执业经历不少于2年(含)。
3.6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连续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书面说明);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上(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4.代理模式及最高限价
4.1代理模式为全风险代理模式。
4.2最高限价为:风险代理费用最高不超过招标人实际回款额的12%(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司发通〔2021〕87号文第三条第(六)点规定,即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5%;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2%;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9%;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6%)。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6号富润国际广场,持下列文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并签署保密承诺函,过时不再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报名项目);
(2)经办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执业许可证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2 已成功递交上述所列文件的投标者,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
5.3 投标人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招标人将单独提供本项目相关材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仅提供招标文件下载。
5.4招标文件的获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5.5本项目不提供邮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6号富润国际广场15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招标人官网(http://www.scfortune.com.cn/)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swueecg.com/#/index)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郭先生 联系电话:028-83168210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6号富润国际广场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