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拥有的本公告所列示的4笔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且能够接受和承担债权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债权资产情况
拟处置债权信息如下: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元) | 存续状态 | 抵押物情况 | 诉讼时效/执行情况 |
1 | 金堂县元钉厂 | 150,000.00 | 吊销未注销 | 以位于金堂县三星镇天灯村1074.70平米土地以及372.60平砖瓦混合结构房屋作抵押。无产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 | 未诉讼,已过诉讼时效 |
2 | 成都市金堂县清江罐头厂 | 200,000.00 | 吊销未注销 | 无抵押担保 | 未诉讼,已过诉讼时效 |
3 | 新都县百货公司 | 727,580.18(表内利息) | 存续 | 该债权为表内利息债权,无抵押 | 未诉讼,已过诉讼时效 |
4 | 四川省新都县铜线厂 | 1,000,000.00 | 存续 | 无抵押 | 败诉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基准日至转让日期间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4、意向购买者可在公告期内向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咨询债权相关情况。
三、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处置方式及公告期
处置方式:拟以公开拍卖方式单户对外转让本次公告债权资产。截至交易日止的利息、担保权益等附属权益一并转让。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请有意购买者在公告期内向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书面报价函。公告期内意向投资者可前来查看债权相关资料,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二街富润国际广场15楼
联系人:雷先生、宋女士
联系电话:028-8316890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邹女士 028-83168189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