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拥有的本公告所列示的4户(笔)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预公告:
一、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且能够接受和承担债权资产存在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债权资产情况
拟处置债权信息如下: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元) | 存续状态 | 抵押物情况 | 诉讼时效/执行情况 |
1 | 金堂县元钉厂 | 150,000.00 | 吊销未注销 | 以位于金堂县三星镇天灯村1074.70平米土地以及372.60平砖瓦混合结构房屋作抵押。无产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 | 未诉讼,已过诉讼时效 |
2 | 成都市金堂县清江罐头厂 | 200,000.00 | 吊销未注销 | 无抵押担保 | 未诉讼,已过诉讼时效 |
3 | 新都县百货公司 | 727,580.18(表内利息) | 存续 | 该债权为表内利息债权,无抵押 | 未诉讼,已过诉讼时效 |
4 | 四川省新都县铜线厂 | 1,000,000.00 | 存续 | 无抵押 | 败诉 |
三、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公告期
预公告披露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请有意购买者前来接洽。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本预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竞买人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预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富润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富润公司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五、联系方式
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二街富润国际广场15楼
联系人:吴先生、雷先生、宋女士
联系电话:028-8316890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邹女士 028-83168189
2020年10月10日